以人为本 司法为民创建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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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8月12日 | ||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区法院作为市政府驻地基层法院,负责管辖滨城区、滨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滨州工业园区范围内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年受理案件达8000余件。区法院内设立案庭、信访办、审监庭、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民事审判一庭、二庭、三庭、执行综合办公室、执行一庭、二庭、行政审判庭等业务部门,下设滨北、杜店、小营三处人民法庭,由于法院工作的特殊性,上述职能部门均直面当事人,服务于当事人,都是服务窗口,都展示着法院、法官的形象、素质。区法院多年来一直秉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将司法“亲民、便民、惠民、为民”贯穿于各项审执工作,以“实体处理护民、司法程序便民、司法作风亲民、司法救助暖民”为工作目标,全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放心服务窗口,努力构建人民群众信任、党委放心的社会维稳最后一道防线。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我院服务窗口建设情况: 一、执法办案,司法为民基础实 执法办案是法院的第一要务,也是人民法院服务于群众的最根本的方式。狠抓执法办案,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好的质效惩罚犯罪、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直是我们努力的目标和方向。为实现以上目标,我院成立了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选派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专司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审理,最大力度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联调联解”制度,在东城、西城交警大队挂牌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合议庭开辟交通事故案件审理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快捷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大力开展“法官六进”,到乡村社区宣讲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受到群众欢迎。在北办化工社区建立了全市首个社区巡回法庭,受到胡炳山书记等市区领导的高度评价。 为提高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我院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夯实执法办案基础,大力引进高素质人才;鼓励干警接受在职教育;本着“立足岗位、服务实践、全员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开办法官论坛,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探索院校共建,建立制度化集中培训机制,提升干警司法为民能力。实施“科技强院”战略,建成科技法庭12处,实现庭审同步录像直播;开设外部网站、开通法院微博、微信,提供网上查询、网上预约、网上咨询、网上监督、网上举报等服务,畅通人民群众与法院的沟通联系渠道,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 二、巾帼文明岗,便民服务在行动 诉讼服务中心作为人民法院第一道服务窗口,是当事人感受司法文明的第一空间,为将窗口建设成为司法便民利民的服务平台,我院将诉讼服务中心分为立案、信访接待两个大厅,占地面积230平方米,承担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诉讼保全、邮寄送达、诉讼费预收结算,立案排期、信息录入、资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30余项服务功能,真正实现“一条龙”一站式服务,让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事全办清,只要当事人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在半小时内起诉人即可拿到开庭传票,切实做到了便民、利民。在不懈的努力下,我院立案庭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大厅按照“区域设置科学化、流程信息公开化、立案手段科技化、服务措施便民化”原则建设,专辟等候区、调解室、信访接待室等,配备导诉员一名,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服务,配置休息座椅、触摸查询屏、空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笔墨纸张、老花镜、报刊、雨伞等便民设施,大厅内摆放各种生机盎然的盆景和绿色植物,大厅外设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诉讼指南、开庭信息等,方便当事人,让来访者切实感受到人性化关怀,拉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 建立了文明接待、首问负责、服务承诺、立案调解、公开办案、岗位职责、便民诉讼、司法救助等一系列制度,制定定人、定岗、定责“三定”岗位责任制度,实行接待服务热心,了解情况细心,帮助指导耐心,排忧解难真心,一视同仁不偏心,服务工作不分心“六心”服务,采取电话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近三年来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八十万元,提供司法救助二十万元,通过实实在在的司法服务,增强了公众对司法的认可与信赖,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树立了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三、少年审判,青少年维权品牌强 少年审判是我院的特色服务品牌。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和谐幸福、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功在当今、利在长远。我院立足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主动延伸诉讼服务半径,拓展司法职能,不断加强和创新未成年社会管理,逐步建立起了以“少审工作向纵深延伸——寓教于审重挽救、向前延伸——法制教育重预防、向后延伸——跟踪帮教重矫正”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控机制,打造出一面富有特色的青少年维权窗口,成为区法院服务社会的一道亮丽的风景。 (一)实施“正苗工程”,向纵深延伸,把审判工作沉下去,让犯罪成因浮上来,使未成年犯知道犯了错、错在哪,从而寓教于审,增强对未成年犯法制教育的针对性 未成年人犯罪形式多样,犯罪原因复杂。为了通过审判找出未成年人犯罪的深层次原因,进而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挽救、感化”工作,我院将少年审判工作向纵深延伸,建立起一套以“审判态度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审判方式由独立向合作转变、审判内容由注重案件本体向兼顾社会背景转变、审判职能由判决结案模式向效能延伸模式转变”为主旨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 一是创新开展社会调查员制度。聘请18位熟悉了解未成年被告人成长特点并具有社会责任心的人员担任社会调查员,于开庭审理前对未成年人做全面的了解分析,在庭审时向法庭出示调查报告,作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和从轻量刑的参考,从而达到对未成年被告人教育挽救和区别对待的目的。 二是全面推行“圆桌审判”制度。为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克服恐惧心理,自觉接受审判,我院自行设计了独具特色的少年法庭工作标志和椭圆形审判台,庭审时一起围坐在椭圆形审判台周围,共同对未成年犯进行法制教育,对未成年犯尽量施用非监禁刑,避免监禁环境导致“交叉感染”和心理畸变,最大程度促进未成年犯悔过自新。 三是实行“法官寄语”制度。我院在全市法院少年审判领域首创实施“法官寄语”制度,即在刑事判决做出后,用青少年容易接受和理解的语言,对他们进行再教育,引导他们自警、自醒、自信、自立,从而提升他们回归社会的欲望和信心;同时也对他们的监护人提出忠告和希望,要求他们切实承担起改造和教育未成年犯的责任。 上述制度实施以来,我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当庭认罪率和服判息诉率均达100%。未成年缓刑犯重新犯罪一直保持零纪录。 (二)实施“护苗工程”,向前延伸,让法官走出去,把师生请进来,使未成年人知道啥是错、不犯错,从而防患未然,增强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有效性 遏制青少年犯罪,根本在教育,关键在预防。为预防青少年特别是在校生违法犯罪,我院将少年审判关口前移,为学生家长提供套餐式法制教育,力争使法制教育全面开花。 一是对在校生开展法制教育。我院近十余名法官受聘成为全区23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每年到学校开展法制授课20次以上,受教育师生达3万余人次。 二是组织学生举办模拟法庭。精心选取案例编写剧本,组织、指导学生以模拟法庭的形式,演绎身边人、身边事,让学生在体验中学习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辨别是非,明白道理,感知法理。 三是组织师生旁听案件。组织学生、教师、家长旁听案件审理,让庄严的法庭、悔恨的泪水、严厉的刑罚教育学生,让他们充分认识违法犯罪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从而筑起个人、家庭、学校三道防线。 四是组织师生参观狱所。组织学生参观看守所、少管所,让罪犯现身说法,使他们感受到犯罪的代价,感知到自由的珍贵,从而增强知法、学法、守法、远离犯罪的自觉性。 五是举办家长法制课堂。以基本法律知识和家庭教育方式为内容,对学生家长进行集中辅导,使他们知晓青少年心理特点,懂得如何给孩子关爱,如何用科学的方式方法教育孩子,通过言传身教向孩子传授法律知识。 六是开展咨询活动。向社会公开青少年维权电话,解答和接受涉及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咨询和投诉,接受学校家庭的求助,对“问题青少年”进行专门的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 七是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对于在未成年刑事审判中发现的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督促学校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安全管理,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多管齐下的预防措施,使我区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大幅下降,据近年来统计,我区未成年犯罪案件数量和未成年涉案人数大幅下降,2012年与2006年相比,分别下降78.71%、84.81%,在校生违法犯罪率从2006年的万分之九降到2012年的万分之二点三。 (三)实施“助苗工程”,向后延伸,让未成年犯从阴影中走出去,在人生舞台上站起来,使他们改正错、不再错,从而助其回归,提升跟踪帮教的实效性 为使未成年犯逐步融入社会,避免重新犯罪,我院将少审工作向后延伸,建立起一系列跟踪帮教制度,帮助他们走出阴影,重塑人生。 一是为未成年犯建立帮教档案。为使帮教管理工作更加系统科学,我院将未成年犯刑事判罚、悔罪态度、帮教计划、思想动态、行为表现等纳入帮教记录,定期进行研判评估,确定帮教方向、内容和措施,使帮教工作有的放矢,更加富有成效。 二是实施缓刑犯月谈心制度。通过每月定期集中谈话、个别专访等形式与缓刑未成年犯谈心,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加强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而建立起牢固的思想防线,避免重蹈覆辙。 三是实施未成年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2012年,在区政法委的支持下,我院联合人武部、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教育、民政、人保、团委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对未成年轻罪犯罪记录实施封存制度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实行有条件封存,助其“无痕”回归社会。 四是积极构建帮教网络。与区教育局签订《关于解决被判缓刑未成年犯返校复读及升学不受歧视问题的协议》,联合公安、检察、妇联、团委、社区等组织,积极构建“法院、家庭、单位、社会一体,教育、监管、扶持配套”的未成年犯帮教管理网络,给失足青少年提供继续接受教育、悔过自新的机会。经区委政法委批准,对三名家庭特别困难但奋发自新力求上进的未成年犯发放救助金12000元,并协调有关部门给予救济,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先后有五名未成年犯在我院帮教下考入高等学府,100余人就业、入伍。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院少年审判工作在不断创新努力的基础上,打造出了自己的服务成效,少年法庭先后被命名为“滨州市青少年教育基地”、 全市“十佳政法单位”、“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和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13年被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被命名为“全省首批法制教育示范基地”。 “五星级服务窗口”建设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路径,在创建过程中我院虽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也取得一些经验和成效,但与市政法委“五星级服务窗口”标准和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按照市委政法委安排和要求,积极行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将窗口建设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通过创建活动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努力把每一个窗口都建成亲民、便民、利民、惠民、为民的服务平台,通过高效优质的服务,使每一个当事人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法律的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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