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影响司法公信力提升的一大顽疾,是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提出“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自上级法院部署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以来,广饶法院高度重视,自2016年4月始拉开了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序幕。一年多来,广饶法院围绕“四个基本”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方式方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初步得到遏制
2016年4月,广饶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誓师大会,制定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计划,先后开展了执行百日攻坚行动、凌晨集中执行活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等活动,调动一切可利用的力量投入到执行工作中,执行力量最高时达到46人。活动开展以来,广饶法院执行局共实施查询、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10000余次,对拒不到庭的321名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措施,对拒不执行和妨碍执行的119名被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对13名被执行人、协助义务人进行了罚款处理。2017年6月由县政法委牵头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在打击拒执罪方面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同打击拒执罪的合力。一年多来,共对9名被执行人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绝大多数被执行人迫于刑事制裁压力履行了法律义务。其中1名被执行人被判处刑罚,2案2人由检察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名被执行人在移送公安机关后全部履行了法律义务,对1件自诉追究拒执罪案件进行了立案审理并以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义务而结案。2017年7月与公安机关建立了协助查找被执行人、控制被执行人车辆工作协调机制,在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上取得突破。2017年3月和7月先后2次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基本情况,发布了1起拒执罪案例,向社会公布了11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法院干警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
为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选择执行和乱执行等问题,广饶法院扎实开展了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执行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坚持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把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行为做为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努力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阳光执行运行机制,加强执行公开,做到案件办理流程全公开,及时告知案件当事人案件办理情况。畅通执行异议,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执行异议,认真审查,及时召开执行听证会,并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异议案件审查、听证,确保公正司法。设立执行信访办公室,实行专人值班制度,加强对执行案件和执行干警的监督管理,努力提升执行公信力,促进执行人员依法公正执行。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因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引发的违法违纪案件。
三、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明显解决
将终本案件管理作为解决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首要任务。2016年以来,广饶法院共终本结案2436件,终本率达45.3%,所有终本案件均符合上级法院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和领会最高法院终本规定。组织干警深入学习研讨终本案件管理规定,就实践中如何把握规定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落实规定要求,切实为办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打下坚实基础。二是严格终本案件适用条件和程序。坚持做好“四查两报”工作,借助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银行账户、车辆、房产、工商等信息进行查询。对确需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案件,向申请执行人做好解释工作,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对依职权终本的案件,制作合议庭笔录和执行裁定书,并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批,确保程序合法。三是严格终本案件的信息录入。加强终本案件信息管理,严格结案方式审查,确保卷宗内结案方式和执行管理系统中的结案方式一致。对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一律纳入失信进行信用惩戒,执行决定书必须按程序报批。四是畅通终本案件恢复执行机制。对终本案件实行每半年网上查控一次,对申请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及时核实,对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立即采取执行措施。2016年办理恢复执行案件191件,均已全部实际执行完毕;2017年立案恢复执行案件825件,结案801件,占收案的98%。
四、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2016年至2017年10月,广饶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5374件,结案456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结案,实际执行案件2412件,实际执行率44.8%,实际执行率稳步升,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一是建立简案快办、繁案细办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有财产执行能力的办案效率。通过查控系统及时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对能够满足执行标的额的案件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及时执结案件。二是通过执行和解、信用惩戒、集中执行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先后以凌晨集中执行行动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有效突破口,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机制发挥作用,限制被执行人出行、出境、购房、买车等都已变成现实。在县域内及时向行政审批中心、信息中心、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效提高了案件的实际执行率。三是具有财产履行能力的及时采取强制措施。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共委托拍卖被执行人房产56套,2017年4月以后共查封房产16套,均依照规定进行了网络拍卖,截止目前全部进行了网上委托。
五、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完善制度
自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发布后,及时向院党组汇报相关情况,组织全体执行干警进行学习研讨,根据指标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对工作逐项进行分解,责任到人。在执行联动建设方面,积极向党委汇报,争取政策支持,2017年4月广饶县委、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与县公安局、检察院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取得了打击拒执罪的实际成效。在执行质效方面,“三升四降”指标态势向好,执行人员配备、装备保障均已符合最高法院的有关要求。在执行案件规范化方面,已落实“一案一人一账户”制度,财产保全案件工作机制也已基本顺畅。同时,认真实施执行救助措施,对生活困难的及时进行司法救助,确保当事人生产、生活得到及时有效保障。在执行信息化建设方面,执行干警全部掌握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执行指挥中心管理平台的使用,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顺利进行,执行信息化建设已成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有力武器,发挥了重要的服务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