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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上访事难了 法院调解一朝清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16日

  10月16日,我院商事审判一庭调结一起养老保险待遇纠纷案件,被告夏津某公司一次性给付14名原告7.8万元。

  莫某水等14名原告于1969年开始在夏津某公司上班,身份为“全民临时工”,1997年转为合同制工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但是他们在临时工期间公司没有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为了保障在退休后的权益,14名原告以该公司的名义在2003年4月份和2008年10月份两次向社会保险机构补缴养老保险金7.8万元。随后,多次向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垫付的养老保险费用,但经多系协商均无结果,坚持要讨个说法的莫某等人开始了长达十三年的上访、信访之路,莫某水等14名原告往返、奔走于多个单位之间,写了上百封信件,却都没有得到满意的处理结果。

  今年7月初,莫某水等14名原告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原告垫付的保险费用。我院商事审判一庭受理该案后,了解到案件的背景及莫某多次上访的情况,成立了专案组,专门召开庭务会讨论该案的处理方案。由庭长牵头,承办人负责,其他人员协助,最终在全庭同志多轮调解协调之后,14名原告的态度有所缓和,终于同意该公司一次性偿付14名原告7.8万元了结此案。

  “没想到我们前前后后跑了十三年,事情都没有解决,到了法院后,这么快就解决了,感谢你们!”原告莫某水双眼噙满泪水激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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