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刊登报道了我院执行工作经验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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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21日 | ||
2016年11月13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以《“三把重锤”锻造执行利剑》刊登报道了夏津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纪实,从锻造执行铁军、创新执行机制、强化执行监督三个方面深入宣传报道了夏津法院执行经验做法。 附《人民法院报》报道全文: “夏津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的行动和实绩,表明了法院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靠工作赢得群众信赖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执行力!”山东省夏津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春利如此称赞,是对夏津县人民法院探索创新执行机制的辛路历程的充分肯定。 2013年底,邱新华刚刚赴任夏津县法院院长时,执行旧案累积,执行效率低下。如何迅速扭转执行局面是新一届党组面临的核心问题。“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有个大发展”是该院为执行谋定的发展思路。 时光转到2015年底,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836件,执结2811件,收案数为2013年的5.9倍,结案数为12.7倍,新收结案率为83.53%,实际执行率为77.38%,标的实际到位率为72.83%,比2013年同比分别提升了37.49、38.43、24.13个百分点。今年截至8月底,该院实际执行率和标的实际到位率达到78.13%和83.19%。4月6日,该院在山东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短短3个年头,夏津法院锻造执行铁军,创新执行机制,强化执行监督,顺利甩掉了执行难的沉重包袱,司法公信力在人民群众心目中逐步树立起来。 警执一体:锻造执行铁军 破题要选好突破口。从2014年1月开始,夏津法院党组首先就执行问题进行了详尽分析和调研,认为执行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执行力量弱,缺乏强制性,与办案数量不匹配;二是权责不明、管理不严,办案随意性太强;三是执行过程不透明,“推拖等”“抽屉案”等现象普遍存在。 “关键要把执行干警队伍建设好,坚决锻造一支执行铁军。”邱新华给执行破题定下了基调。 从2014年2月起,夏津法院开始打造以“警执一体化”为核心的执行团队。通过5个月两次集中调整,打破“一局四庭、一庭两人、一执一书”的执行建制,先后为执行部门充实8名法官、24名执行员、8名书记员,配备10名法警,设立专职执行法警中队。成立5个“1+3+2+2”模式的执行实施团队,即每个团队以1名执行法官为办案核心,审核签署各类法律文书;3名执行员为实施主体,落实实施具体执行行为;2名书记员为辅助力量,做好辅助事务性工作;2名法警为强制保障,参与送达、搜查、拘留等强制措施。以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为平台设立1个网络查控团队,主要负责诉前、诉讼保全、立案启动和网络查控职能。设立1个财产处置团队和1个执行裁决团队,着力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塑成“机动+专职”相结合的裁决、财产处置团队。 同时,倡导审判执行并重的理念,后勤优先保障,审管办、政工、政研等部门联动策应。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院长参会指导,动态研究分析,迅速补齐了业务短板。 执行团队迅速激发了办案积极性。仅2014年,夏津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253件,执结865件,实际执行率达到61.2%,团队年均办案达到173件,执行法官人均办案超过108件,审判与执行初步进入良性循环阶段。 分段集约:创新执行机制 “没想到俺这14万块钱5天就拿到了!”申请执行人叶某如此感慨。 8月1日,原告叶某诉被告金某14万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胜诉,裁判文书生效后,叶某随即向夏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当日在夏津法院启动立案,该院网络查控团队通过密切摸排线索,于8月6日将金某冷藏于德州的14吨冷冻白条鸡查封,并将案件迅速分流至财产处置团队进行集中处置。经调解,金某最终同意将14吨冷冻白条鸡抵付叶某14万元欠款,该案迅速和解并过付到位。 从2014年6月起,该院紧紧围绕分段集约思路,制定了《关于施行分段集约执行流程管理办法》,将执行案件流程划分为网络查控、执行实施、财产处置和执行裁决四段。 在网络查控阶段,网络查控团队实现24小时内启动执行立案,核对身份信息,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并即时录入案件信息系统;3日内利用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落实两次集约查询财产线索;5日内完成查人、查车、查存款、查工商登记,向被执行人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分别将执行和保全案件分流至执行实施团队。 在执行实施阶段,由5个执行实施团队对查控财产采取划拨、扣押、提取等处置措施,对被执行人采取搜查、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对于拒不协助执行和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马上拘留;归纳老赖信息,制作老赖名册,在社区电子显示屏、电视台、法院网站和微信微博平台连续公布老赖信息,全部上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全面压缩被执行人的社会活动空间。针对“骨头案”“老大难案”,团队随时打破建制、灵活组合、各个击破。 对于查控到的被执行人财产,快速分流到财产处置团队并结合司法技术部门集中进行评估拍卖、变卖等处置;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案件随即转至裁决团队依法办理;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各团队及时落实终结退出机制,并装订执行结案卷宗。由网络查控团队全程信息化跟踪执行案件,定期查控终本后被执行人财产,并视情况随时恢复执行,利用大数据功能分析案件质量,控制执行期限,实现全程留痕,为综合考评团队和干警提供数据支持,实现了有功必赏、有过必罚、赏罚分明。 创新执行机制有效提升了执行效率,激发了执行潜能。2015年1月以来,该院先后集约查询26700人次,曝光老赖信息1350条,落实司法拘留139人次,罚款76人次,落实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人,执行平均办案期限缩短了近40%。 “夏津法院新的执行机制分工明确、时限清晰、机动灵活,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能让老百姓迅速实现胜诉权利,这种善于创新的意识和敢于啃‘硬骨头’的勇气让我由衷敬佩!”5月16日,全国人大代表袁敬华到夏津法院调研时如此肯定。 见证执行:强化执行监督 “法官,我愿意自动履行!”今年1月,被执行人杨某找到执行法官,主动要求履行付款义务。原来杨某因欠朱某25万元四处躲藏拒不配合执行。法官多方排查发现杨某名下有一商铺并被表弟张某租赁。为及时查控财产,1月16日,执行法官邀请2名人大代表和电视台记者现场监督、见证执行查封现场,张某拒不配合并当场撕毁调查笔录,执行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经批准决定对张某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并在新闻法制栏目同步曝光。两天后,杨某迫于执行压力主动联系法官履行了还款义务。 “去年以来,我已经参与见证了3起执行案件,现场见证、即时监督倒逼了执行效率,在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建立起一座沟通的桥梁,无形中提升了执行强制力和司法公信力。”夏津县政协委员、山东金剑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振礼说。 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是夏津法院强化执行监督的有力举措。针对执行“骨头案”,制定了《夏津县人民法院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制度》,主动邀请2至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现场见证执行,采取现场查看、跟案监督、填写评议卡、询问承办法官、向当事人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结案后执行法官向受邀代表委员提供结案报告,有效地提升了执行的威慑力和社会公信力。 同时该院着力构建常态化执行公开制度。当事人可以利用手机短信、法院网站、案件查询系统、微信平台查询案件节点,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和信访化解举措,实现了以公开赢公信。 2015年以来,该院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现场监督案件167件,公开案件节点信息12400余条,对23名特困申请执行人落实国家司法救助25.9万元,稳妥化解了岳某、刘某等12起信访老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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