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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至公心 执出暖心 ——夏津法院温情执行获赞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7月24日

  

  7月29日,年逾古稀的周某芝老人将一面“倾心调解化纠纷 秉公执法暖民心”的锦旗送到夏津法院执行局局长张艳君的手中。交谈中老人情绪激动几度落泪,感谢法院为她圆满化解了持续四年半的家庭纠纷。

  

  

  周某芝老伴刘某生前立下遗嘱,将其名下的四处房产继承方式做了明确:如果夫妻一人先去世,则此人的财产份额(包括房产及存款)全由另一在世人继承,三名子女不得继承。另一人去世后才由子女及一名孙子继承。2013年10月份,刘某生老人溘然长逝,依生前遗嘱,周某芝即为四处房产及存款的所有权人。2015年2月,被告刘某强夫妇将继承房产中一处商品楼的租户赶出,并长期霸占。从此,周某芝老人因家庭财产的继承和使用与子女多次形成诉讼,虽经一、二审法院多次调解,但终因双方分歧较大,无果而终。2018年11月份,原告与刘某强夫妇因该商品楼继承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2019年2月12日,夏津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刘某强、陈某搬离该商品楼。判决生效后被告并没有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周某芝只好再次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本案承办法官夏津法院执行局局长张艳君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总是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拖延执行。

  针对有和解可能的案件,坚持做足、做够、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切实提高执行案件的执行和解率,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追求的最佳结案方式和最佳社会效果,这是张艳君局长始终秉持的执行工作理念。

  通过认真调查走访,了解案情,张艳君认识到此案如果处理不妥,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可能激化矛盾。为了有亲属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今后能和睦相处,张艳君决心找出双方的症结所在,真正化解矛盾。多次找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了解情况,并积极做好双方的思想疏导工作。刚开始,被执行人态度非常强硬,不配合执行法官的工作。承办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与其促膝长谈,耐心讲解法律法规,宣释国法天理人情,通过执行法官的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不但妥善化解了继承纠纷,而且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还圆满化解了其他纠纷,结束了这一起旷日持久的家庭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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