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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积案一朝办结 百姓送锦旗表感谢 —我院“集中执行积案”成效显著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1月07日

  1月6日,申请执行人孙某的妹妹及其儿子向我院执行局两名执行法官送来了锦旗,感谢执行法官依法穷尽执行措施,为其父亲讨回拖欠了五年的人身损害赔偿金。

  据悉,2014年1月份以来,我院将2013年12月之前的未结案件清理出来,登记造册,每起案件定人员、定领导、定期限、定措施、定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先后执行各类积案353件,案件执结率达到了76.89%。

  2008年7月,申请执行人孙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因土地承包发生纠纷,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致孙某受伤,后孙某向法院起诉,2009年4月3日,我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张某赔偿孙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27万元,双方均未上诉,但张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书中的义务。孙某遂于2009年7月2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方联系,但张某一直躲避执行,并长期在外打工无确切地址,法院多次对张某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但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14年初,开展“集中执行积案”以来,我院重新将该案纳入工作视线,经多方调查,查询到张某妻子的工作单位,经过法院多方做思想工作,协调其单位的配合,在留出必要生活费用后,将剩余工资款直接扣划到法院账户,将1.27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金一举执行到位。为了表达对执行法官的感谢,孙某的儿子和妹妹特地为两名执行法官送来了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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