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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你院王庆虎及庭长立案不立不裁
编号 2019041710164227903
姓名
邵明君
留言时间
2019-04-17 10:16:42
留言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5日,我去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法院起诉山东天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确认为公司的股东。滨城区法院立案庭不愿意接收诉讼材料,百般刁难,指责我证据不足。当我询问缺少什么证据时,工作人员竟然回答他也不知道,我应该知道。法院都不知道缺什么证据,起诉人怎么可能知道?我要求他们下达不予立案的裁定,工作人员不同意,并强制给予1个月的补充证据期限。我当即表态不会补充证据,要求立即下达不予立案裁定。后来,我也曾打电话继续要求,但都遭到拒绝。到现在整整1年过去了,仍然没有收到滨城区法院的立案通知或者不予立案裁定! 滨城区法院法官故意司法枉法,司法违法,任性乖张歪曲法律,视法律为儿戏,严重破坏法律权威,是可忍,孰不可认! 请严肃追责山东法院系统存在的故意司法违法问题,问责滨城区法院和法官! 邵明君 2019年2月13日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19-06-20 10: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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