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2月,济南中院在全省最早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率先开启了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的道路。2017年9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济南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揭牌,跨区域管辖山东中西部十市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实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审合一”。
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坚持知识产权审判向中心聚焦、为大局服务,充分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创新完善知识产权体系机制,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审结了一大批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有36起案件入选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高原骑兵连影视作品著作权案”“路由器方法发明专利权 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德瑞特79黄瓜新品种权案”“鲁葫1号西葫芦新品种权案”入选最高法院种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菏泽知识产权局行政决定纠纷案”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保护典型案例。2022年,济南知识产权法庭作为法院系统唯一代表参加全国种业保护视频会议作典型汇报,为省会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多年来,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沿着正确方向推进,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保廉洁,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知识产权审判铁军。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法庭党支部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济南市首批示范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