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0380号关于推进法院判决书有效执行问题的建议
建议简要内容:“执行难问题影响企业的发展,建议法院执行部门出台合理的执行案件实施方案,帮助受害人和受损企业依据判决书执行,把个人或企业损失减少到最低,把有效的执行手段发挥到最好。”
法院答复意见:2019年至今,全市法院在各级党委、人大的领导和监督下,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下一步,我院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继续推进我们工作,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扩大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覆盖范围
全国法院高度重视执行信息化工作,早在几年前就提出了“一性两化”的执行工作思路。“一性”就是突出执行的强制性,“两化”即规范化和信息化。现在,我们已经初步建成了以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为主体,以地方法院“点对点”为补充的覆盖全国及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目前已经与3500多家银行(其中的2012家银行开通了网络冻结功能),以及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实现联网,可以查询到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存款、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4类18项不同形式的财产信息。此外,山东省法院在辖区内,建设了三级联网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形成对“总对总”查控系统的有益补充;我院与济南市大数据局协调对接,建立了政务查询系统已实现对户籍、人社、车辆、违章、公积金等信息的一键查询。目前,我院正加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合作,力争早日实现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冻结、扣划的“一体化”功能。
二、综合运用强制措施,提高执行工作权威性及公信力
近年来,全市法院将罚款、拘留等传统强制措施与信用惩戒等新手段紧密结合,不断提高执行工作的威慑力。2019年,全市法院累计拘留2311人次,罚款80案406.6万元,限制出境21人次,追究拒执罪19人。下一步,我们会继续用足罚款、拘留以及纳入失信名单、限制等执行措施,重点打击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等违反财产申报制度的行为。
三、用好刑事制裁措施,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
我院先后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在此基础上,建立与公安、检察部门的长效联动机制,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今后,我们将持续打击拒执犯罪,保持对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
四、不断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积极发挥信用惩戒作用
以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为抓手,全力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城市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市发改委等单位修改完善《济南市失信联合成绩对象名单管理办法》、《济南市失信联和惩戒对象认定标准目录》、《济南市失信联和惩戒措施清单》。我院实现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每日自动向济南市政务共享平台推送功能,接下来将继续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