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心”法官风采:践行群众路线 铺就司法为民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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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6月23日 | ||
--郑元东同志的先进事迹 “为谁司法”决定着“怎样司法”,司法精神是司法实践的灵魂。让司法的人文关怀温暖当事人,为法槌赋予温情,让司法散发出人性光辉,是人民群众的呼唤,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司法“以人为本”、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这是商河县人民法院玉皇庙法庭庭长郑元东同志从事审判工作十几年来群众工作观点的生动诠释。 郑元东同志在商河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玉皇庙法庭庭长,他善于学习钻研,有着丰富的审判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先后从事刑事、民事审判工作,多年来他所承办的案件多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审理审结各类民刑事案件1100余件,所审结的案件无一冤假错案、上诉无一改判案件。 郑元东同志在刑事审判庭工作期间,其审结的案件最多,并且案件质量高,并主动承担大案要案,如2009年审结的在商河县影响较大的李泽勇等九人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一案,是商河县首起贩毒案件。案件不但牵涉人员多,而且其中六名被告人身份特殊,系乡镇卫生院院长。该六名被告担任卫生院院长期间,在利益驱动下长期非法贩卖杜冷丁,为应付检查有伪造处方、账目,作案时间持续多年,造成本案涉案人员多、案件情节复杂。案件审理过程中,郑元东同志经过无数个昼夜的加班加点认真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写下了长达百余页的阅卷笔录。案经两天审理,在被告人拒不供认和当庭翻供的情况下,他理顺证据链条,使证据环环相扣,对被告和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和问题,认真及时地核实排除所有疑点,对九名被告人分别作出了十五年以下不等的有罪判决。这起关乎社会医疗卫生稳定和保护人民健康的医疗环境,郑元东同志凭着细腻缜密的审判作风,有力打击了当地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009年9月份,郑元东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被任命为商河县人民法院玉皇庙法庭庭长。随然工作角色和性质有了很大的转变,在处理纷繁复杂的行政管理工作的同时,他仍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中去。正是源于郑元东同志对审判工作热爱的执着、对人民群众内心深沉的热爱、对案件认真、仔细、慎重的态度,郑元东同志在不断学习总结实践的基础上,首创“五三五”民事审判工作调解法,即坚持做到“胸怀五心、用好三招、锁定五步”。胸怀“五心”就是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做到“善于交心、体现爱心、磨炼耐心、学会细心、出于公心”。对当事人诉求,做到耐心倾听,对法律知识匮乏的当事人,做到耐心解释。用好“三招”:即源头调,杜绝就案办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必须详细了解纠纷的真正起因,找出引发矛盾的根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效果;委托调,充分发挥当事人的亲属、朋友、代理人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利用他们的身份优势,促成当事人和解;判例调,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示范作用,找出类似案例处理结果,供当事人参考,促使其更加清醒地认识自己的权利义务,预见案件处理结果,促使调解成功。锁定五步:立案送达调,即在立案过程中或立案后法律文书送达的过程中调解;提交证据调,即各方当事人在举证期间提交证据时调解;证据交换调,即在组织双方当事人庭前质证过程中进行调解;庭审调,即在开庭审理活动中,根据查明的事实,分清是非责任,详加阐明利害关系,尽可能说服当事人达成协议;判前调,在庭审结束后,送达裁判文书前,如双方仍有调解的意向和调解的可能,主审法官根据对案情的把握,不放弃最后的机会,争取调解结案。通过“五三五”民事审判工作调解法,商河县人民法院玉皇庙法庭在郑元东同志的带领下,连续几年来取得了调撤率高达65%以上的优良成绩,判决结案的案件无一起案件原则性撤销改判,无一起案件引起当事人上访缠诉,得到了法院党组的一致好评。 郑元东同志作为庭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承办疑难复杂的案件,他深知“民事案件无小事”的个中道理,为了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在办案中,他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总是想方设法、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尽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消除矛盾,争取每一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优良效果。郑元东同志力争将“五三五”民事调解法应用到每一起案件中,五年来审结的案件中,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占75%,他用真心、诚心、热心巧解矛盾,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使案件的审判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09年的一个寒冷的冬日,张某来到了玉皇庙法庭。这个瘦弱、憔悴的女人裹在一件不合体的男士羽绒服里,满脸的泪痕和绝望,在寒风中无助地浑身发抖。接待室里,郑元东捧上的一杯热茶让张某的情绪平复下来,她开始讲述自己的不幸。 张某是郑元东刚刚接手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当事人,她的丈夫原在商河县经济开发区打工,并有了一个刚满两周岁可爱的儿子,一家人生活平静而幸福。后来,不料丈夫突遇车祸去世,撇下他和年幼的儿子,生活没有着落、举步维艰。在别人的指点下,张某和公婆、年幼的儿子把对方车主、司机、车辆挂靠单位以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他们20多万元。本以为可以尽快拿到钱摆脱困境,但被告方辩称赔偿数额过高。张某因无法及时得到赔偿,孤儿寡母还要继续忍受生活的艰辛,这让尚未从丧夫之痛中解脱出来的张某又再次陷入绝望。张某的眼泪和一张被她攥得皱巴巴的全家福照深深的刺痛了承办人郑元东的心。郑元东耐心作张某的工作并鼓励她为了孩子坚强起来,并答应尽快为她解决问题。 郑元东希望张某如数拿到张某要求的赔偿数额,但通过计算她发现,张某起诉数额确实过高。作为一名法官,他知道,法律是公正的,对弱者的体恤和同情也不能跨越法律的边界。但他同样认为,法律的天平,一端是公正,另一端应该是温暖,法官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去传递法律的温暖,可以用行动为法律赢得尊重,赢得信任。 由于经济的原因,张某没有请律师。开庭的时候,郑元东按照法律规定和统计局公布的赔偿依据,给张某一笔一笔的算,一项一项的讲,直到张某完全听清楚,听明白。同时,他积极地给保险公司做工作,确保保险公司能够在最短时间里对张某进行赔付。案件依法调解了,赔偿数额比张某主张的数额少了2万多元。郑元东以为张某会不满,会埋怨,但是张某没有。签收调解书的时候,张某抱着年幼的儿子默默走出审判庭,突然她又快步返回,抱着年幼的儿子面对郑元东失声痛哭:“郑法官,我还是非常的感谢你!谢谢您对当事人不厌其烦的态度,更感谢您对我的鼓励。” 这起案件虽然极其普通平常,但郑元东曾深有感触的说道:张某对自己的感谢,其实是折服于法律的公正,折服于法律的温暖,折服于司法工作者对待当事人朴素的深厚感情。让老百姓信服不是靠法官的权力,而是法官对当事人的热心、倾听当事人诉求的耐心、审判案件的细心、解决问题的诚心。这就是群众路线,一言一行总关情,细微之处见真功。 通过郑元东同志数十年如一日接待当事人的细心、倾听当事人诉求的耐心、审理案件的细心和解决问题的诚心这面镜子,折射出人民法院工作想要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信赖和信服,必须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这样,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才能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才能立威于众,取信于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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