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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法院龙桑寺法庭通过视频开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30日

    疫情期间,为了方便中高风险地区的当事人按期开庭,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我院龙桑寺法庭采用视频开庭的方式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

    3月10日,原告刘某一纸诉状诉至递至商河法院,请求判决其与被告李某离婚、要求抚养婚生子,由被告李某承担子女抚养费,并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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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案由龙桑寺法庭庭长尹志勇承办。经了解得知,李某现居住在淄博市周村区,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被隔离,无法出庭应诉。为了不耽误当事人按期开庭,尹庭长积极联系李某进行视频开庭,并就案情与李某作好沟通,听取其答辩意见。

    原来,2013年1月,刘某、李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登记结婚,并于2015年生育一子,两人婚后感情一般,后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自2020年2月起双方分居至今,儿子跟随刘某共同生活。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均主张抚养儿子。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尹庭长在情理、法理和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对当事人做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在听取尹庭长的耐心规劝后,刘某表示,只要儿子生活的开心,她愿意将抚养权交给李某,要求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婚生之子随李某生活,刘某不承担子女抚养费,并享有对孩子的探望权。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方便群众诉讼,商河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成果,积极探索线上诉讼服务新模式,在当事人不见面的情况下,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仅实现了快审快结,同时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龙桑寺法庭:孙政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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