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关于“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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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28日 |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关于“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根据最高法院和省、市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和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惑、幸福感、安全感,全力服务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全市、全省示范法院评选,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展现新时代法院队伍的良好形象。 (一)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入基层、走进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深入了解群众需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盯住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的堵点痛点和急难愁盼问题,逐条逐项加以研究,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确保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环节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二)提升司法服务群众本领。坚持服务大局,立足审判职能,认真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坚持群众路线,发扬司法民主,着力增强把握社情民意能力,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增强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严格公正司法,善于从法律和社会视角妥善处理矛盾,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有效化解。 (三)规范司法行为纪律作风。继承和发扬优良司法作风,在各种纷繁复杂甚至尖锐激烈的矛盾面前,敢于担当、敢于碰硬,不回避、不推卸,不徇私情、秉公处理。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严肃整治“打招呼、说情”顽瘴痼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三、创建标准 严格按照《全省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测评体系》要求,重点围绕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判执行工作、诉讼服务和信访化解工作、干警履职能力水平6个方面,明确内容、分解任务,开展全院全员创建。 四、方法程序 (一)启动部署。根据省、市法院示范创建活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我院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各责任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压紧压实责任,扎实做好示范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申报。根据市院示范创建活动安排,我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责任部门,对照《全省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测评体系》进行自我审查评估,按要求向中院报送相关材料。 (三)迎接复核。按照市院示范创建活动复核评审工作安排,我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责任部门,按照《全省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测评体系》做好各项复核审查准备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是报经党中央批准的,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窗口工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视和期望。全院各级领导及负责人要充分认识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毕惠岩同志任组长,刘建华同志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文中同志任主任,郭刚、梁伟同志任副主任,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审管办(研究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局、陡沟法庭、七贤法庭、兴隆法庭、监察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内设协调组、督导组、宣传组、档案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强化统筹调度。院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调度示范创建工作,切实提升示范创建活动质量和成效。创建活动要与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起来,与重点整治顽瘴痼疾结合起来,与提升人民法院工作质量结合起来,统筹兼顾,融合发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边创建边宣传”,运用微博,微信等融媒体平台加强宣传,紧密结合创建进程分阶段开展组织记者采访、为群众办实事网上巡礼、群众评议等,全面展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法院,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附件: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确保全市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根据有关要求,成立市中区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内设协调组、督导组.宣传组、档案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毕惠岩 副组长:刘建华 成 员:张绪晨、张文中、张元亮、邵兴波、苏兆泰、刘大为、尹佐涛、付雪玉 负责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院示范创建工作,研究部署示范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小组成员负责指导督促分管部门示范创建工作项目指标落实。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主要职责 主 任:张文中 副主任:郭刚、梁伟 成 员: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审管办(研究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局、陡沟法庭、七贤法庭、兴隆法庭、监察室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推动示范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一)协调组 组 长:郭刚 成 员:梁伟、李冬华 负责制定全院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定期调度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编写活动简报、通报;加强与省、市法院沟通联系,按时报送创建工作动态、经验做法、总结材料等;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评议会,协调推进全院示范创建活动顺利实施。 (二)督导组 组 长:朱雪莉、李国强 成 员:孟明、王婷 负责组织对全院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推进示范创建项目和指标落实落地。 (三)宣传组 组 长:李冬华 成 员:张文静、姜帅 负责宣传报道全院示范创建活动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全面展示本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新成效新风貌。 (四)档案组 组 长:赵霖 成 员:刘冬玲、张文静 负责按照全省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测评体系内容及责任分工,及时收集各部门创建活动成果资料并建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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