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全国模范法官——臧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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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16日 | ||
臧华,男,1969年3月出生,现任泗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他扎根基层人民法庭26年,忠实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审结各类案件400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他先后被授予济宁市第四届“道德模范”,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荣记“个人二等功”、“个人一等功”各一次,被山东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被山东省委授予“齐鲁先锋共产党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模范法官”。 敬业爱岗 扎根基层 臧华所处的圣水峪法庭,下辖圣水峪、泗张两个乡镇,270平方公里,120个自然村,10万余人口,200多个山头,大多是山地丘陵,村民居住分散,交通极为不便,最远的村庄距法庭100多里。作为地处偏远、经济落后的山区,其最大特点是当地群众的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理解问题的角度和深度有差异。因此,臧华始终坚持以诚为要,以真诚的态度来对待当事人,通过与当事人真诚、平等、恰当的沟通,用山区老百姓听得明白、听得清楚、听得服气的语言;看得见、摸得着、好接受的方式,来化解矛盾纠纷。常年和老百姓打交道,臧华常说,老百姓心里都有一杆秤,你只要对他付出真诚,真正把老百姓的事情办实、办快、办好,就能换取老百姓的真心,老百姓就会用真情回报你,就会打心底里尊重法官、信仰法律。 在臧华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中,原、被告就因子女抚养的问题产生严重分歧,两个人都要求抚养独生女儿,而且态度都很坚决,为了能够抚养孩子,双方都把各自的亲戚召集到了法庭里来,有人还拿着铁锨、斧头在法庭门口对峙并谩骂,甚至有人还把法庭上锁的铁门撞坏,以此来威胁对方试图抢走孩子,臧华当时就作出判断,此事处理不好很可能引发群体性暴力案件。为防止事态恶化,他先是联系圣水峪派出所民警协助法庭控制局面,后迅速开展调解工作,他先以老大哥的口吻与男方进行推心置腹地交谈,给他讲解法律的同时,以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为切入点给他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然后又积极做女方的思想工作,劝她换位思考,多考虑独生女儿的感受;然后,臧华单独跟小女孩见了面,充分询问了小女孩的意见,做到了心中有数;最后,看到双方情绪有所缓和后,把两人单独叫到一起,以“老大哥”的身份劝导双方,“可怜天下父母心”,尊重女儿的意见更是父母对子女的的爱。经过他的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避免了一起可能引发矛盾激化的案件发生。 多年的审判工作,使臧华有这样一个认识:把法官当饭碗,考虑的是个人;把法官当职业,考虑的是工作;把法官当事业,考虑的是社会。 作为一名法官,臧华始终在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责任心,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所在。有一次到连云港办理两个案件,凌晨动身出发,当天往返600余公里,连续开车15个小时。回到家后,他累得一下子倒在沙发上,站都站不起来。还有一年,庭里计划在当年春节前到江西办案,因为赶上春运,火车票很难买到,他就在火车过道里的马扎上坐了十几个小时。有一次到广州市徐闻县对一个案件进行诉讼的财产保全,臧华租了一辆人力三轮车在县里跑了一整天查询被告的银行存款,最后把年轻的三轮车司机都累哭了,三轮车司机边掉眼泪边对臧华调侃说“今天真倒霉,接了这么个苦生意,你们这些山东人怎么干公家事还这么不要命”。 关爱群众 司法为民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这是臧华非常喜爱一位文学家郑板桥的一句诗,臧华之所以喜爱他不仅是因为他是廉洁自律的楷模,也是勤政爱民的典范,深受当地百姓的爱戴。所以,当年在建造法庭时,臧华就把这句诗做成宣传牌放进了法庭的竹林中,这也是臧华想时刻提醒自己,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要时刻把老百姓的疾苦记在心里。 为了方便群众,臧华带领干警们采取送法上门的方式,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开展巡回审判,为辖区10万余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同时,臧华还带领干警们设立了“假日法庭”,基于辖区内外出务工人员数量巨大的实际情况,采用电话预约,合理安排调解或开庭时间,让辖区当事人做到“打工”与“打官司”两不误。从2015年至今,臧华带领干警们共开展巡回办案300多次,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办理案件90余起,有效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明显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常年在基层工作使臧华体会到一点:“接到案子后,在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见面十分重要”。由于庭里人手少,对经手的每一起案件,臧华都要亲自送达,都要到当事人的家里,到纠纷现场寻找矛盾的根源对症下药;对每一名当事人,他都认真倾听,以诚相待,将心比心地化解他们心中的怨气,解开他们的心结。在一起离婚案件送达时,他看到原、被告仍在一起生活,就问当事人为什么要起诉?被告说因为一点矛盾想不开,也不知道原告为什么说起诉就起诉了。臧华一看这种情况,就及时靠上做调解工作,使当事人当场达成和好协议。有一次,臧华带领干警们到新泰市送达一起离婚案件,被告虽然同意离婚,却因为路远、又在外地,不愿意来法院开庭,臧华就带领干警们给被告做了个调解笔录,并告知他如果原告与他的意见一致,法院就按双方的一致意见制作调解书,然后邮寄过来由其签收后就发生法律效力了,这样就一来不仅提高了案件审判的效率,同时也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 党的十九大把精准脱贫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进行全面部署,2019年以来,在臧华帮扶的一户贫困户家中,孙女天生手部畸形,正常人的手都是手掌朝下、手背朝上,而她则是相反。因为自幼患病,导致小女孩儿失去正常生活的机会,看到这种情况,臧华内心感到十分疼惜,深感一个小女孩不应该就这样过一生,于是臧华先是自行驾车带她去济医附院看病,并委托上海亲戚在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联系到了一位神经外科的专家,对小女孩的病情进行了会诊,还她一个属于她的未来,让她像正常人一样生活。 臧华尽自己所能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奉献自己的爱心。在臧华办理的一桩离婚案中,11岁的男孩孔某某被判归其父亲抚养,其父外出打工不归后导致孔某某生活困难。臧华听说后,从自己有限的工资中拿出一部分对其进行资助,现在他已顺利升入初中。同时,在臧华的推动下,圣水峪法庭也积极促成了“爱心人士”与留守儿童的结对帮扶,使法庭辖区的多名困难儿童在社会各界的关照下茁壮成长。 清廉如水 无私奉献 古人云:“清慎勤三字铭心,惟恐清而不明,慎而不决,勤而不持久”。在基层法庭26年的执法办案过程中,臧华对古人哲理的体会和感悟越来越深,也越来越实。 自1995年从土管局考入法院以来,特别是后来从审判员逐步走上副庭长、庭长、专委岗位,可以说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臧华一直提醒自己,无论怎么变,做人的原则不能变,清正廉洁的本色不能变。 曾经有记者问臧华:你是怎样做到清廉的?臧华说:“在基层法庭接触的都是当地的老百姓,对你都知根知底。你吃请了,受贿了,办案不公了,老百姓就会到处传扬,无形中就会给办案人员以压力。所以在基层法庭工作更要做到清廉,公正办案”。 实话实说,臧华的家庭条件并不好。妻子下岗后一直靠打零工补贴家用,前几年,臧华的孩子上大学,每年学费、生活费要一万多元;臧华的父母均年老多病,仅医药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老实讲,作为一个基层法庭的庭长,在乡镇上给爱人找个体面的工作并不困难,平时因为案子向他送钱送物的人也不少,但是面对不算富裕的生活,臧华从没有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自己办过一件事,没有受到过任何违纪投诉。日子虽然过得清苦,但每当看到义愤填膺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几近离散的家庭破镜重圆,内心都感到无比的欣慰。 在法庭内,臧华考虑到法庭各项经费紧张,为节省开支,臧华作为一庭之长,却亲自负责起打扫庭里简陋旱厕的“重担”,平时修剪草坪和给竹林浇水成了他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在圣水峪法庭建造之初,臧华不为私利,把家里两代人收藏的价值1万余元的图书无偿捐献出来建成法庭图书室,为全庭干警提供了一个学习的平台和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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