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两年保管合同纠纷 一朝调解过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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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31日
近日,莘县法院朝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保管合同纠纷,后现场成功进行款物过付,使一起近两年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案情回顾
张某在其村内有一处空闲地块,邵某在附近处承揽了一项建桥业务,为存放建桥机械及工具,邵某与张某形成了保管合同,将建桥机械及工具存放在张某处,由张某进行保管。建桥结束后,双方就保管费用支付及机械工具的返还发生纠纷。经公安机关及水利行政部门多次调解未果,张某诉至本院,邵某提出反诉。双方各持己见,争执不下。为彻底解决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孔德冉法官多次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当事人双方态度逐渐好转,并逐步退让,最终张某与邵某达成调解协议,由邵某支付张某款项20000元,张某返还邵某建桥机械及工具。
3月24日上午,为及时化解双方纠纷,确保调解协议得到顺利履行,不让该案再衍生出其他案件,朝城法庭安排干警前往现场过付。在法庭干警的主持和双方律师的见证下,邵某将20000元款项支付给了张某,张某配合将建桥机械及工具返还给了邵某。至此,一件缠绕双方当事人一年多的烦心事得以了结,双方纠纷得到了有效解决。
今后,莘县法院将进一步下功夫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调解文书,让当事人的权益低成本、短时间、高质量的兑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便捷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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