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听蟾鸣 司法护生态 | 兰陵法院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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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1日 | ||
4月12日,兰陵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在石河流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督促非法狩猎案件涉案当事人依法履行增殖放流义务。在监督员、村民代表的见证及技术人员的指导下,2000余只中华蟾蜍被分河段放生。 2023年5月,兰陵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受理一起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查,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期间,被告人颜某多次使用地笼猎捕蟾蜍、被告人宋某使用抄网猎捕蟾蜍,被告人蒋某在明知颜某、宋某非法猎捕的情况下,仍予以收购。经鉴定,涉案蟾蜍为野生中华蟾蜍,系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对于刑事指控,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对于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经协商,被告人表示愿意按照修复方案,以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生态资源修复。 活动现场,随着编织袋封口被打开,2000余只中华蟾蜍幼体活蹦乱跳地跃入水中。“以前我贪图小利,不仅触犯了法律,也破坏了生态环境,这个教训非常深刻,以后我一定带头做生态公益的守护者。”被告人深有感触地说。 让狩猎者成为放生者,让损害者成为修复者。今后,兰陵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持续深化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适用 “增殖放流”“增植补绿”等形式推进环境保护审判工作,为兰陵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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