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人民法院2013年度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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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02日 | ||
罗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6日在罗庄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罗庄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孙家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罗庄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区法院在罗庄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决议,围绕习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推进工作创新,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整体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2013年,区法院共新收各类案件7938件,结案9348件(含结旧存案件),收案数与上年度同比下降3.6%,结案数同比上升28.1%,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33件,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结案均衡度为82.6,高于全市法院平均值,避免了审判执行工作前松后紧、年底突击结案的现象发生。所审结的案件上诉416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2.5%,高于市中院考核标准2个百分点。上诉发改率为1.4%,案件质量高于全市法院平均水平。 一、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罚功能,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85件,审结430件,有力维护了我区社会稳定。 (一)严厉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对于情节恶劣、社会危害大的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20件27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5人。被告人李昌松伙同李龙绑架在某商城做生意的解某之子,勒索钱财2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被告人张俊权以持刀威胁、掐脖子、脚踹、捆绑等方式多次对多名妇女实施强奸、抢劫犯罪,情节特别恶劣,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通过严惩暴力犯罪分子,有力震慑了犯罪,彰显了司法权威。 (二)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共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7件18人,其中判处5至10年有期徒刑4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临沂市公路养护中心崔浩旭在担任材料科科长期间多次收受贿赂和回扣22万余元,严重破坏了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国家机关的良好形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三)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加强与司法部门、社区的协调,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及假释、保外就医的罪犯实行不定期回访考察,促使其回归和融入社会。注重少年犯罪审判工作,“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全力挽救失足青少年。今年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件13人,有10人被判处缓刑。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用案例教育学生,全年共开展校园法制宣传6场次,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依法调节市场关系,全面服务经济发展 坚持以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以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维护诚信、鼓励交易、增进财富为价值取向,以保障诚实守信者的合法权益为目标,依法规范市场行为,化解矛盾纠纷,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服务。 (一)妥善化解商事纠纷。共受理商事案件1320件,审结1261件。其中,审结借款、担保、票据、保险等案件673件,涉案标的额7500余万元,规范了金融秩序;审结买卖、租赁、运输合同、企业解散等案件561件,涉案标的额1.3亿元,维维护了社会诚信,促进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山东光金公司与佳木斯中天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涉及买卖车辆50台,标的额2000余万元,此案先后引起了全国人大、中纪委等领导的高度关注,办案法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多次组织双方协调,妥善化解了纠纷。《人民法院报》以《法官律师联袂调解,多年干戈终化玉帛》为题进行了报道。 (二)稳妥审理破产案件。立足大局,抵制干扰,杜绝假借破产名义,逃废、悬空债务的现象发生,积极稳妥审理破产案件。立案受理了山东银东铝业有限公司、山东安恒工艺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审结了临沂巴士公交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运用法律手段引导落后产能退出市场,加快企业“转、调”步伐,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 承担了全市法院“民营企业破产试点项目”课题,制定出台了《罗庄区法院关于创新破产案件审判机制实施意见》,通过开展个案探析、专题征文、学术研讨等活动,取得了一些既具理论指导性又有实际操作意义的试点成果。通过对有关民营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经验的总结,为全市法院民营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创新了方法、规范了思路,提供了借鉴。 三、依法调处社会矛盾,保民生维权益 自觉以群众观点统揽审判执行工作,站稳群众立场,坚持心在为民、事在为民,自觉强化“民生案件无小案,民生问题无小事”的理念,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及时调处民事纠纷。依法调整群众关心关注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共受理民事案件3545件,审结3764件。依法审理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土地纠纷、邻里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促进了家庭、社区邻里关系和睦。坚持便民原则,完善便民机制,认真开展诉调对接、指导人民调解、巡回审判、提供法律咨询等工作,增进法官同人民群众的感情。积极推动民事审判“爱心行动”,对涉弱势群体的案件,畅通审理通道,提速纠纷解决。积极实行涉保险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类型化集中调解,节省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解纷效率。在基层法庭,提出了“零距离”工作要求,把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开展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法庭到村组,法官进农家”已成为百姓欢迎的办案方式,该做法被《人民法院报》报道。 (二)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33件,审结128件。受理行政非诉讼执行案件151件,结案141件。重视行政相对人的诉权保护,并努力在审限期内结案。创新非诉执行工作思路,针对近年社会抚养费征收、违法建筑处罚、水资源费征收及污水排放处罚等成批、量大的非诉执行案件,集中专项执行,收到良好效果。注重司法延伸服务,与计生、水务、国土等部门联合召开座谈会5次,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难题;受区法制局邀请,培训行政执法上岗、换证人员300余人次。针对近年来我区重点项目建设开展调研,形成了《关于征地拆迁行为引发纠纷的应对及处理的司法建议》,呈报市中院和区委主要领导阅示,并报送区委、区政府、国土、建设等部门,相关部门充分肯定并采纳了司法建议,有效避免了重点项目建设中的不规范操作,促进了依法行政。 (三)完善便民诉讼服务机制。立案窗口认真做好诉讼指导和释法解疑工作,坚持有诉必理,当立必立,做到快审查、快立案、快转办;实行办事公开制度、文明接待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热情为群众服务,耐心解答当事人的咨询,执行了“接待群众热心、倾听诉求耐心、审判案件细心、解决问题诚心”的“四心工作法”。信访工作实行院长接访、包案到人,形成了“定期排查隐患,逐案建立台帐,接访必有反馈,每月信访通报”的工作模式,切实维护了我区的社会稳定。强化对弱势群体的诉权保护,依法落实司法救助,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全年为43人无偿提供司法援助,减、免、缓诉讼费用16万余元。 四、全力破解执行难题,保障胜诉权益的实现 维护生效裁判的权威,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为目标,努力穷尽各种执行措施,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实现。共新收执行案件1969件,旧存案件4262件,执结3316件,实际执行率为51.6%。 (一)强化执行措施运用。对规避执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当事人,加大制裁惩处力度。全年拘留60人次,对13人处以罚款,委托评估152件次,拍卖30件次。针对申请执行人多,容易激化矛盾的情况,灵活执结了罗庄农村信用社等35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百亿度假村、杜保才、杨晓艳等系列债务纠纷案件,通过对所查封财产依法评估、拍卖流拍后,以抵债的形式成功化解债务1500余万元,盘活了资产,实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二)创新执行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区委,区人大、政府及有关方面对执行工作的支持,不断加强与公安、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执行联动合力。8月份,在全区开展了“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报社、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宣传了相关文件制度精神。12月2日至8日,在临沂电视台公共频道向社会滚动播出了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争取相关部门协助、配合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督促其履行义务。 (三)开展专项执行活动。支持罗庄区农信社银行化改革,降低不良贷款率,我院成立了三个专项案件执行小组,抽调精干人员对涉罗庄区农信社执行案件集中执行,取得良好效果。开展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顺利执结8起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依据最高法院部署,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成立专项案件执行组,对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及民生案件集中执行。 五、强化内部管理 ,不断提升审判管理水平 坚持向管理求质量、要效率、树形象,尊重审判规律,创新管理机制,推行了“重点工作项目化”的管理新举措,把法院整体工作分解成27个重点项目,制定了工作指标,对各项工作实行每月一调度,半年一考评,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一)着力审判流程管理。按照“重点工作项目化”要求,年初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细化绩效考核标准,引导法官均衡、有序开展审判工作。加强了对立案、分案、排期、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节点的监控管理,根据法院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对审限即将期满的案件提前预警,督促按期结案。每月根据管理系统生成的数据,制作司法统计报表,对各业务庭和审判人员的收、结案数量,实行月对比、月通报,准确把握案件审执趋势,督促实现均衡结案。 (二)强化审判质量监督。坚持对所有审执结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验收,严格审查案件系统信息录入的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案件信息准确、完备。对评查验收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业务庭加以整改。坚持开展案件卷宗评查活动,坚持重点案件评查与常规评查相结合、案件全部评查与抽查相结合,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研究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同时,评查中注重总结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推广,促进办案质量提高。 (三)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深化多媒体、网络技术应用,对庭审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积极落实庭审旁听、庭审直播、公开听证等制度,对能够公开的,全方位对当事人和社会进行公开,促进了司法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建成了以审判流程管理为核心的审判、政务、信息服务、电子档案等系统,实现了上诉和调取案件材料网上传输、公文直接交换、司法统计自动生成和上报、案件流程在线监督等功能。发扬司法民主,吸收民间智慧,有31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270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新添置电脑、打印机、交换器等设备,为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奠定了基础。 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警综合素质 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司法能力、纪律作风、廉政文化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素质。 (一)努力转变司法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六项措施”等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开展了“懒散庸”的专项治理活动,切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精简文件数量,压缩会议数量、规模,厉行勤俭节约,要求干警严把着装、言行、节约、纪律细节关,将司法作风整改体现在日常的点滴行动中。年初开展了“司法为民,转变作风”意见建议征集活动,向社会作出了23条司法作风转变的承诺,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切实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廉政监察员、审务督察、任职回避等监督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追究不得力等问题。开展了党的纯洁性、司法廉洁等教育活动,开展了“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开展了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警务用车的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干警到罗庄区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强化干警的廉政意识。在院网站设立党风廉政建设专栏,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动态,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廉政书画、摄影、演讲等竞赛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 (三)积极开展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活动。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 “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活动,组织67名干警联系我区2187户群众。通过进村入户,面对面、心贴心服务群众,倾听群众诉求,帮助群众解决或向上级反映实际问题,架起党和政府与群众间的连心桥。 (四)努力抓好法院文化建设。利用审判楼大厅、走廊、接待室等公用区域,电子显示屏、诉讼指南等载体,打造廉政文化、少年审判、妇女儿童维权、女法官之家等形式多样的法院文化平台。开展了文明创建活动,被市文明委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七、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落实区委重大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工作,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要工作及时向区委请示、汇报,确保法院工作与全区中心工作合拍同步。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办理议案、建议及督办案件。10月份,向区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了法院审判工作专题报告;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区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先后两次组织20名不同界别的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诚恳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确保司法公平公正。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法官的法律素养不高,裁判文书辨法析理和文字表达能力还不能满足裁判文书公开上网的要求;案多人少,一线法官持续超负荷工作,工作上疲于应对,调解工作、服判息诉工作不到位;超审限案件、执行难、涉诉信访等老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极少数法官敬业精神不够,对为民司法体会认识不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耐心细致地解决等。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法院工作,切实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推行司法公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实现法院工作的持续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在全面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上要有大作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围绕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促发展等重点,增加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针对性,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妥善审理与经济转型密切相关的民商事、行政案件,依法引导、保障和支持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的经济活动和行为,努力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要依法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落实司法为民,在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上要有新举措。坚持从群众的立场、社会视角分析问题,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推进司法公开。建立符合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需要的三大平台,逐步实现审判管理网络化。让人民群众监督审判,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大力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最大范围的听取民意、采纳民智,使民意在沟通中表达。加强舆情应对,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案件、事件舆论。 三是建设过硬队伍,在强素质转作风上要树好形象。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民意沟通,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警钟长鸣,确保法官清廉、法院清正、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中国梦想催人奋进,审判事业任重道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抢抓机遇,精诚团结,励精图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努力提高法院工作水平,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生态的新罗庄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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