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环境日专题】晋江法院生态馆入选“晋江市生态环境宣教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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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08日 | ||
来源:福建 6月5日上午,晋江市举行2021年世界环境日活动,活动上,晋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为晋江法院生态司法教育实践体验馆授牌,将该馆命名为“晋江市生态环境宣教基地”。 近期,为进一步提升环保法律意识,确保企业切实治污减排,晋江法院联合晋江生态环境局、永和镇共同举办污染环境法律责任专题讲座。 讲座上,晋江生态环境普法讲师团成员、晋江法院法官助理陈瑜滨从刑事审判的角度出发,讲述晋江法院历年来审理的超标排放污水、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10起污染环境典型案例,系统梳理了《刑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等多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深入浅出地讲解污染环境涉及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以及可能被判处“从业禁止”等相关法律后果。 晋江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许逢其介绍,近年来,晋江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足用好《刑法》《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接下来,晋江法院还将加强与生态环境资源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全力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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