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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芗城法院:“欠钱又不是犯罪,你们法院凭什么抓我?”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17日

来源:福建       

今天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内容

芗法通准备说点不一样的

我们就来谈谈司法拘留那些事

小蔡法官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执行人故意躲藏逃避执行,多次查询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困局。近日,申请人向小蔡提供线索,被执行人夜间在某酒吧上班,可能租住在本市某小区,经过前期摸排,顺利将被执行人控制,被执行人情绪激动,向执行法官提出上标题疑问,在场群众一阵冷笑。

一、今天小编就来给你解释,“欠钱不还,法院可不可以抓(拘留)你?”先来个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有些被执行人会说:“那又怎样,我不违反上面几条,法院就不会拘留我了。”

错了,如果被执行人虚假报告、拒不报告财产状况或者违反限制消费令等情形的也可能被司法拘留。

三、有的人问:“你们只会拘留被执行人吧?”

拘留对象可不仅限于被执行人,还有可能是申请人或者其他案外人。这时你肯定会产生疑惑,为啥申请人和案外人也会被抓?原来,在某些执行案件中,申请人或者案外人为了维权,过于冲动,妨碍司法工作人员正常履行职务等行为都可能被拘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凡妨碍执行者,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在此,也告诫所有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不论你有什么诉求,都要理性维权,切莫采取过激行为,否则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四、有的被执行人又说:“法院拘留没事,一年最多两次,不碍事!”

小编真不懂这个法律规定的由来,问了法院资深执行员和新进中政法学高材生均找不到出处,纵研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都没有对拘留的次数进行限制。因此,只要符合拘留条件,法院就可以直接采取拘留措施,所以没有“两次说”。

五、拘留会留下“案底”吗?

 我们说的“案底”一般是指某人犯罪的记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记录前科的档案记录。司法拘留与犯罪记录的案底不同,但是拘留记录在公安机关是可以查询的到,继而产生的影响就不得而知了。

以上知识点,你get到了吗?拘留只是一种惩戒的手段,并不是目的。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解决纠纷,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芗法通最后还是奉劝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老赖们”切勿以身试法,积极履行才是正道,否则等待你的将是“精美银手镯”和“免费的国家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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