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  无障碍浏览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官方抖音

《青岛财经日报》:市中院年前对4名毒犯执行死刑

2015年01月06日
作者:高峰 牛传勇 冯永龙
打印 分享到:

  2014年12月31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贩卖毒品的袁某、肖某、雷某和张某4名罪犯执行死刑。

  毒犯驾车闯关被民警开枪击伤

  罪犯肖某长期在我市贩卖毒品,2010年10月底,他与罪犯袁某共同出资160万元,一起驾车到四川省成都市从罪犯蒋某处购得冰毒8千克。交易完成后,两人驾车从四川返回山东,当行至四川省仪陇县赛金镇雷家坝村时被民警截住。情急之下,袁某试图驾车强行闯关,民警果断开枪将其击伤,两人被当场抓获。民警在该车的后备厢里查获冰毒8070克。此后,市中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袁某和肖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雇人袜子内藏毒运回青岛贩卖

  2010年6月至11月,罪犯雷某在广州市以每袋50克装冰毒1.75万元至1.8万元不等的价格从“花哥”处购买了大量毒品,后掺入辅料雇用罪犯朱某将冰毒藏匿在其所穿袜子里,坐火车从广州运回青岛。雷某在青岛接货,并先后在抚顺路、嘉定路等处向罪犯蒋某贩卖冰毒10多次,共计3200克。被抓获归案并依法提起公诉后,市中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雷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贩毒又藏枪毒犯获死刑

  2010年11月至2011年6月,罪犯付某受谢某(在逃)指使,先后7次坐长途车从广州运送毒品回青岛并贩卖给罪犯张某,每次贩卖的数量从200克至2500克不等,前后共卖了8875克。张某通过付某向谢某转交毒资,每次拿到钱后,谢某支付给付某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好处费。2011年6月8日,张某和付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在张某的暂住处查获冰毒1970克、麻古975克、手枪和猎枪各一支。经鉴定,这两把枪均系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市中院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张某死刑。

  毒品犯罪态势严峻

  对一审结果,4名罪犯均提起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均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最高院复核后认为,第一审判决和第二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高院核准省高院的裁定,并下达了对4名罪犯执行死刑的命令。

  2014年12月31日上午,市中院安排4名罪犯与亲属进行临行前会见,后依照最高院命令,对4名罪犯执行了死刑。“近年来,我市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禁毒工作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无论是毒品案件的数量,还是涉案人数及毒品的数量,都呈持续增长趋势,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数量连年攀升,甚至呈翻番态势。今年,市中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禁毒工作的系列部署,与公安、检察和海关等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出重拳、下重手,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毒品犯罪。对那些毒品数量大,具有毒枭、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情节的犯罪分子,在量刑时从严、从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决不手软。”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刘世明介绍。

  ——本文载于2014年1月4日《青岛财经日报》A5版

《青岛财经日报》:市中院年前对4名毒犯执行死刑

来源:
2015年01月06日

  2014年12月31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贩卖毒品的袁某、肖某、雷某和张某4名罪犯执行死刑。

  毒犯驾车闯关被民警开枪击伤

  罪犯肖某长期在我市贩卖毒品,2010年10月底,他与罪犯袁某共同出资160万元,一起驾车到四川省成都市从罪犯蒋某处购得冰毒8千克。交易完成后,两人驾车从四川返回山东,当行至四川省仪陇县赛金镇雷家坝村时被民警截住。情急之下,袁某试图驾车强行闯关,民警果断开枪将其击伤,两人被当场抓获。民警在该车的后备厢里查获冰毒8070克。此后,市中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袁某和肖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雇人袜子内藏毒运回青岛贩卖

  2010年6月至11月,罪犯雷某在广州市以每袋50克装冰毒1.75万元至1.8万元不等的价格从“花哥”处购买了大量毒品,后掺入辅料雇用罪犯朱某将冰毒藏匿在其所穿袜子里,坐火车从广州运回青岛。雷某在青岛接货,并先后在抚顺路、嘉定路等处向罪犯蒋某贩卖冰毒10多次,共计3200克。被抓获归案并依法提起公诉后,市中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雷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贩毒又藏枪毒犯获死刑

  2010年11月至2011年6月,罪犯付某受谢某(在逃)指使,先后7次坐长途车从广州运送毒品回青岛并贩卖给罪犯张某,每次贩卖的数量从200克至2500克不等,前后共卖了8875克。张某通过付某向谢某转交毒资,每次拿到钱后,谢某支付给付某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好处费。2011年6月8日,张某和付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在张某的暂住处查获冰毒1970克、麻古975克、手枪和猎枪各一支。经鉴定,这两把枪均系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市中院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张某死刑。

  毒品犯罪态势严峻

  对一审结果,4名罪犯均提起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均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最高院复核后认为,第一审判决和第二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高院核准省高院的裁定,并下达了对4名罪犯执行死刑的命令。

  2014年12月31日上午,市中院安排4名罪犯与亲属进行临行前会见,后依照最高院命令,对4名罪犯执行了死刑。“近年来,我市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禁毒工作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无论是毒品案件的数量,还是涉案人数及毒品的数量,都呈持续增长趋势,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数量连年攀升,甚至呈翻番态势。今年,市中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禁毒工作的系列部署,与公安、检察和海关等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出重拳、下重手,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毒品犯罪。对那些毒品数量大,具有毒枭、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情节的犯罪分子,在量刑时从严、从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决不手软。”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刘世明介绍。

  ——本文载于2014年1月4日《青岛财经日报》A5版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青岛财经日报》:市中院年前对4名毒犯执行死刑

2015年01月06日
作者:高峰 牛传勇 冯永龙
打印 分享到:

  2014年12月31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贩卖毒品的袁某、肖某、雷某和张某4名罪犯执行死刑。

  毒犯驾车闯关被民警开枪击伤

  罪犯肖某长期在我市贩卖毒品,2010年10月底,他与罪犯袁某共同出资160万元,一起驾车到四川省成都市从罪犯蒋某处购得冰毒8千克。交易完成后,两人驾车从四川返回山东,当行至四川省仪陇县赛金镇雷家坝村时被民警截住。情急之下,袁某试图驾车强行闯关,民警果断开枪将其击伤,两人被当场抓获。民警在该车的后备厢里查获冰毒8070克。此后,市中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袁某和肖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雇人袜子内藏毒运回青岛贩卖

  2010年6月至11月,罪犯雷某在广州市以每袋50克装冰毒1.75万元至1.8万元不等的价格从“花哥”处购买了大量毒品,后掺入辅料雇用罪犯朱某将冰毒藏匿在其所穿袜子里,坐火车从广州运回青岛。雷某在青岛接货,并先后在抚顺路、嘉定路等处向罪犯蒋某贩卖冰毒10多次,共计3200克。被抓获归案并依法提起公诉后,市中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雷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贩毒又藏枪毒犯获死刑

  2010年11月至2011年6月,罪犯付某受谢某(在逃)指使,先后7次坐长途车从广州运送毒品回青岛并贩卖给罪犯张某,每次贩卖的数量从200克至2500克不等,前后共卖了8875克。张某通过付某向谢某转交毒资,每次拿到钱后,谢某支付给付某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好处费。2011年6月8日,张某和付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在张某的暂住处查获冰毒1970克、麻古975克、手枪和猎枪各一支。经鉴定,这两把枪均系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市中院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张某死刑。

  毒品犯罪态势严峻

  对一审结果,4名罪犯均提起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均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最高院复核后认为,第一审判决和第二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高院核准省高院的裁定,并下达了对4名罪犯执行死刑的命令。

  2014年12月31日上午,市中院安排4名罪犯与亲属进行临行前会见,后依照最高院命令,对4名罪犯执行了死刑。“近年来,我市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禁毒工作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无论是毒品案件的数量,还是涉案人数及毒品的数量,都呈持续增长趋势,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数量连年攀升,甚至呈翻番态势。今年,市中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禁毒工作的系列部署,与公安、检察和海关等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出重拳、下重手,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毒品犯罪。对那些毒品数量大,具有毒枭、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情节的犯罪分子,在量刑时从严、从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决不手软。”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刘世明介绍。

  ——本文载于2014年1月4日《青岛财经日报》A5版

《青岛财经日报》:市中院年前对4名毒犯执行死刑

来源:
2015年01月06日

  2014年12月31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贩卖毒品的袁某、肖某、雷某和张某4名罪犯执行死刑。

  毒犯驾车闯关被民警开枪击伤

  罪犯肖某长期在我市贩卖毒品,2010年10月底,他与罪犯袁某共同出资160万元,一起驾车到四川省成都市从罪犯蒋某处购得冰毒8千克。交易完成后,两人驾车从四川返回山东,当行至四川省仪陇县赛金镇雷家坝村时被民警截住。情急之下,袁某试图驾车强行闯关,民警果断开枪将其击伤,两人被当场抓获。民警在该车的后备厢里查获冰毒8070克。此后,市中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袁某和肖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雇人袜子内藏毒运回青岛贩卖

  2010年6月至11月,罪犯雷某在广州市以每袋50克装冰毒1.75万元至1.8万元不等的价格从“花哥”处购买了大量毒品,后掺入辅料雇用罪犯朱某将冰毒藏匿在其所穿袜子里,坐火车从广州运回青岛。雷某在青岛接货,并先后在抚顺路、嘉定路等处向罪犯蒋某贩卖冰毒10多次,共计3200克。被抓获归案并依法提起公诉后,市中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雷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贩毒又藏枪毒犯获死刑

  2010年11月至2011年6月,罪犯付某受谢某(在逃)指使,先后7次坐长途车从广州运送毒品回青岛并贩卖给罪犯张某,每次贩卖的数量从200克至2500克不等,前后共卖了8875克。张某通过付某向谢某转交毒资,每次拿到钱后,谢某支付给付某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好处费。2011年6月8日,张某和付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在张某的暂住处查获冰毒1970克、麻古975克、手枪和猎枪各一支。经鉴定,这两把枪均系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市中院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张某死刑。

  毒品犯罪态势严峻

  对一审结果,4名罪犯均提起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均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最高院复核后认为,第一审判决和第二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高院核准省高院的裁定,并下达了对4名罪犯执行死刑的命令。

  2014年12月31日上午,市中院安排4名罪犯与亲属进行临行前会见,后依照最高院命令,对4名罪犯执行了死刑。“近年来,我市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禁毒工作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无论是毒品案件的数量,还是涉案人数及毒品的数量,都呈持续增长趋势,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数量连年攀升,甚至呈翻番态势。今年,市中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禁毒工作的系列部署,与公安、检察和海关等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出重拳、下重手,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毒品犯罪。对那些毒品数量大,具有毒枭、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情节的犯罪分子,在量刑时从严、从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决不手软。”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刘世明介绍。

  ——本文载于2014年1月4日《青岛财经日报》A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