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崔岩与被执行人王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崔岩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琦,男,1989年11月5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池上镇池埠村103号,居民身份证号码为370304198911055814。
执行案号:(2019)鲁0304执499号
执行依据: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2018)鲁0304民初264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本金119816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
悬赏金额:举报人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3—4120160
执行法院: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2020年 6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