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路明华园小区9号楼东一单元2层东户房产的拍卖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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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12日 | ||
定于2014年9月25日1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在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二楼拍卖厅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位于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明华园小区9号楼东一单元2层东户房产(含储藏室一间),房权证号:枣房权证枣字第00297453号。建筑面积约116.14平方米,拍卖保留价39.4万元,交竞价保证金5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9月24日16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并于2014年9月24日16时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山东富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收款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枣庄分行新城支行 账号:3700 1648 0010 5900 0777 联系电话: 0632-3355868 3123812 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昌路163号 公告刊登于2014年9月9日《枣庄日报》 A2版 山东富通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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